全体购房职工:
根据遵义医科大学水木清华翰林府的工作安排,现已办理完结所有预售证照,已达到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签订条件,现就签订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合同签订时间: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(为期20天批量办理时间),工作时间:上午9:00—下午17:00(中午不休,周末不休)
二、合同签订地点:遵义医科大学水木清华翰林府销售中心。
三、合同签订前的缴款先后顺序确定车位选择先后顺序:
(一)根据定房业主的自愿原则,针对全款(一次性付款)客户分以下两种方式缴纳房款:
1、签合同之前一次性缴纳至总房款的100%,可享受总房价九九折优惠,立交立享。
2、签合同之前缴纳至总房款的50%,封顶缴纳至总房款的80%,交房缴纳至总房款的100%。
(二)针对按揭贷款(公积金和商业)客户分以下两种方式缴纳房款:
第一:签合同之前缴纳至总房款的20%以上(首套房)。
第二:签合同之前缴纳至总房款的30%以上(二套房)。
由于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、二套房、三套房的认定存在差别,详情见(水木清华翰林府项目住房商业贷款政策和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指南)https://www.zmu.edu.cn/info/1214/23112.htm,请需要贷款的客户对号入住。
客户缴纳款项后,随即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缴纳房款的先后顺序确定业主选择车位的顺序(以收款收据的编号以及入账先后顺序为准)。
备注:因业主个人因素导致购房方式由按揭贷款转为一次性付款的,业主本人承担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撤销费用(本通知第五点执行)。
四、签订合同需携带的必备资料
房产所有权人(即房屋买受人)身份证原件(本人必须亲自到场,否则不予受理合同签订事宜)和配偶身份证原件、结婚证原件(未婚单身无需提供,离异单身需提供离婚证原件)、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、住房定金收款收据、车位定金收款收据。
特别说明: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客户,签订合同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,详细资料如下:
(1)已婚:(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夫妻双方户口户主页复印件和双方本人页复印件、结婚证复印件、夫妻双方近半年的工资卡银行流水原件、夫妻双方收入证明、夫妻双方征信(建议选择贷款银行办理查询事宜,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和双方身份证原件));
(2)未婚:(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户主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复印件、个人近半年的工资卡银行流水原件、个人收入证明、个人征信(建议选择贷款银行办理查询事宜,需要个人在场和身份证原件))。
五、未尽事宜,敬请谅解。
联系电话:0851-25990000
贵州高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