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、教育部《普通高等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学生管理规定》,教育部、外交部、公安部《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国际学生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授予学士学位必须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。
第三条学士学位的评审,必须全面考察国际学生在校期间道德品质、完成教学计划情况,综合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,实习成绩,毕业考试成绩或论文撰写及答辩进行评定。
第四条本科国际毕业生,凡符合下列情况者,可授予学士学位: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;
(二)毕业时中文能力达到HSK五级或以上水平;
(三)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目标且考核合格。
第五条本科国际毕业生,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授予学士学位:
(一)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;
(二)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,经教育无明显改正,且处分未解除。
第六条在校期间受处分后,经教育改正并解除处分,且符合第四条规定的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
第七条因未完成培养方案目标且考核不合格的,可在弹性学习年限内进行课程重修,完成相关课程的考试并达到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申请学士学位。
第八条本细则由遵义医科大学教务处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